商洛日报讯(陈 芬)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194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47处项目。我市有4处文物保护单位跻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我国对文物单位实行国、省、县三级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获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的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我市新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的4处单位是洛南旧石器遗址群、商州区紫荆遗址、商洛崖墓群、山阳骡帮会馆。此前,我市已有洛南县花石浪遗址、商洛市东龙山遗址2处“国保”单位,加上新增的4处,我市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有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