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李亮 王倩 程茜)7月9日,我市居住证首发仪式在市中心广场举行,现场共为101名群众发放了居住证。这标志着居住证制度在我市全面实施,居住证持有人将逐步享有在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房待遇、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同城居民待遇。
据悉,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已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