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齐莉萍 段宝成)今年以来,我市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增量审查关,开展市级立项项目节能评审26个,其中节能报告表4个,年新增能耗13043.64吨标煤,年可节约1711.15吨标煤。
严把程序关。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节能评估申报材料经初审并登记受理后,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或者符合下列三项任意一项的,即年用电500万度、石油1000吨、天然气100万立方以上的项目,需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5天内完成审查意见批复;年综合能耗1000吨至3000吨标煤,或者符合下列三项任意一项的,即年用电200万度至500万度、石油500吨至1000吨、天然气50万立方至100万立方之间的项目,需提交节能评估报告表,5天内完成审查意见批复;上述条件以下的项目,只需填报节能登记表,3天内完成审查备案。
严把资料关。对符合节能登记表规定要求的,需提交三个单项资料,即节能评审书面申请报告、该项目一式三份节能登记表、项目可研或核准和备案申请报告;对符合节能评估报告表和报告书规定要求的,需提交两个单项资料,即节能评审书面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文件。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能评申报材料、有关评估依据标准和评估审查工作流程,对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或编制方面的要求以及节能登记表的填报要求等,均在商洛节能网项目评审专栏予以公布。
严把审核关。按照节能评审有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结合项目特点,将该项目需提交或补充完善的资料一次性反馈给建设单位。在资料审查过程中着重把握四点,一是项目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二是对能源消费种类及数量的分析,三是项目建成后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四是项目的节能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对节能评估报告表或报告书类项目,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批复;对节能登记表类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填报予以审查后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