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于凯)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市集中开展医用氧气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和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医用氧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用氧生产企业(含分装生产企业)是否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分装生产企业的原料(医用氧)来源是否合法,医用氧生产是否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件下生产等。着重检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医用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条件、医用氧来源是否合法,医用氧购进渠道,医疗机构购进氧气是否审核,医用氧供应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医疗机构是否留存供货方票据;是否建立供应商及医用氧产品质量的档案;是否建立医用氧采购验收、使用管理制度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购进医用氧气是否做到质量验收,查看医用氧瓶体是否加贴医用氧专用标签和合格证,是否购进、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经营和使用的是否将医用氧纳入药品进行管理。坚决禁止把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制氧用于临床治疗,违者一律依法查处。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故意制假售假、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建立健全医用氧安全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