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通讯员 张德清 记者 王尚锋)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商洛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同意商洛开展创建工作。这标志着商洛正式成为陕西唯一、全国首批4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地区之一。这是我市成为国家第一批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陕西省首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之后的又一件大喜事,意味着国家将在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安排、融资创新、政策先行、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多支持,将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注入新的活力。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商洛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了大量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等部门、相关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可。
根据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着力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为原则,以发展循环型工业为重点,以资源(尾矿)综合利用为突破口,以建设循环型工业园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支撑,重点实施以太阳能光伏制造、电子元器件等为主的161个循环工业项目,以核桃、板栗及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36个循环型农业项目,以循环型旅游、绿色消费等为主的21个循环型服务业项目,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及产业化利用、循环经济基础保障为主的34个社会层面循环发展项目等四类252个项目。着力打造1个国家级、5个省级、4个市级循环型工业园区,建成50户循环型工业示范企业、50个循环经济示范社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村、4个生态示范县、30个生态示范镇、200个生态示范村,着力构建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产业、循环型服务业、社会层面循环发展四大体系,确保2017年顺利实现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循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循环支撑体系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四大目标,届时商洛将成为全国一流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