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1月23日,市纪委通报了洛南县房管所滥发实物办福利和公款旅游违规支出13421元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给予所长李晓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并将违纪事实全市通报。
经查,洛南县房管所于2013年11月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发放保暖衬(内)衣共29件(套),花费8400元,该费用以伪造职工加班补助名义抵充报销。2013年12月21日、28日(均为星期六),该单位又组织23名职工分两批到咸阳市洗浴,消费金额5021元,支出费用全部用公款予以报销。2014年1月9日,县纪委对此问题进行立案查处;1月21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负主要责任的所长李晓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支出的13421元违纪资金予以清退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各项禁令,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要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