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延安市公安局获悉,针对近期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酒后驾车时有发生的问题,延安市公安局联合延安市监察局,从2014年1月10日起,开展为期15天的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
1月14日晚8时许,在宝塔区解放剧院附近,延安市交警支队的6名交警和2名延安市监察局监察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4日晚查处“酒驾”行动中,未发现有驾驶员“酒驾”的行为,只有部分驾驶员没有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据悉,截至14日,延安市全市共查处“酒驾”16起,其中疑似酒驾4起,未查处到公务人员有“酒驾”行为的情况。
夜查“酒驾”专项活动从1月10日至24日为期15天,具体时间为每晚8:30至10:30。期间,将在延安市区设2个流动点,以高速公路延安南、延安北入口以及市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查处“酒驾”行为。各县区也分别设1到2个流动检查点。
据悉,在这次专项夜查“酒驾”行动中,对于群众酒驾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新交规处罚;对于党政机关职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的,除公安机关处理外,监察机关还要予以通报给予责任追究;醉酒驾驶负刑事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做出予以辞退、开除等处罚。
另外,对于酒后驾驶公车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如果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干扰公安机关执法,监察机关将会严肃处理。
延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旭武表示,通过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全市交通事故率明显降低。(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