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洛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正确把握经济形势,认真落实中省一系列政策措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注重改善和保障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三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报告提出的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积极可行、工作任务重点突出、工作措施扎实有力。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商洛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握发展机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认真落实惠民政策,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关于商洛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商洛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细致全面、严谨务实;报告肯定成绩评价中肯、全面翔实,指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准确,审核预算切合实际、把握恰当,既坚持了原则性,又体现了灵活性;报告提出的建议意见符合实际,对进一步提升我市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抓收入,全力以赴保增长,尽心竭力惠民生,深化改革严管理,转变作风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关于商洛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会议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发挥财政职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确保重点支出,保障改善民生,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提出的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符合中省有关要求;财政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安排比较合理,完成预算任务的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需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预算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