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晓建院长所作的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提高审判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任务明确,措施可行。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孟庆忠检察长所作的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任务重点突出,部署得当。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幸福商洛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