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 -商洛之窗讯 (崔 文)“少数服从多数”作为我党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我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组织纪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群众性、高效性。
从认识问题的角度来讲,一般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看法还是正确的成分居多,因为集体的思想、观点、智慧和经验,能够从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反映问题,可以大大减少认识上的局限性,使得人们的主观认识更加合乎客观实际。多数人的智慧一般要高于少数人,多数人共同做出的决策,其失误的概率相对要小。当然,即使发生失误,共同承担责任、纠正错误也比较容易。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基本前提是参事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平等的权利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灵魂。无产阶级政党历来坚持党内平等的原则。实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手段分两个层次:一是在会议议事的时候,少数和多数的最后裁决要依靠票决制,包括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以多数票获得通过。二是还必须把通过的决议付诸实施。否则,少数服从多数通过的决议只是写在纸上的东西。这就必须有组织内部的统一纪律,只有强调执行和落实的环节,少数服从多数才能够最后实现。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人类社会的重大进步,是至今社会公认的民主原则。在党内生活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党的纪律依据和支柱。我们强调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其基本的立足点就是组织、上级、中央是代表多数的,是代表党的全局利益的。没有少数服从多数,其他“三个服从”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少数服从多数在党的民主集中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建党90多年的历史进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事实已经雄辩的证明,中国共产党代表着13亿华夏儿女的共同意志,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党内组织原则,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我党在共同意志上的统一,凝聚起了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具有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优越性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8600万党员就是8600个代表、8600面旗帜,只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同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呼声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这样“少数服从多数”就有了科学的代表基础。实践证明,全党上下只有永结一心,勇于向中央的基准看齐,以行之有效的措施,聚焦“四风”问题,狠抓作风转变,就能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才能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力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