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 全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视频会和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置会日前在市财政局召开,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各县区财政局、审计局共80多个主管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审计局领导主持,市财政局领导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明确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必须看到,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防范。
根据《商洛市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完善四个阶段进行。本次专项治理内容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列入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治理工作掌握以下原则:一是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实行省、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小金库"设立情况,要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票据管理、小金库设立等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县区、各部门的实际,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三是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专项治理工作为期三个月,从8月10日开始,于10月份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检查面必须达到5%。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上报,自觉纠正。治理工作政策标准是鼓励自查自纠,实行"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自查自纠结束后,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将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县区和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成效。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