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着重进行一次“人民观”“权力观”的教育,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权力以及人大同党委、政府、“两院”关系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真正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对党委负责和对同级人大负责统一起来,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尽快实现其审议、监督以及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现代化”。采取多种形式,深化人大制度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地位、性质、作用的认识和理解,使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和支持人大工作,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
第二,要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注重人大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要提高人大会议的审议质量,避免“一团和气”“一种声音”的习惯定式,倡导“畅所欲言”“直言不讳”的生动局面,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本着对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突出监督工作的重点,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树立人大制度的权威。
第三,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一要选好代表。在代表选举工作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在保证代表素质的同时注重提高基层代表的比例,使选出的代表真正成为群众的代言人。二要加强业务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系统培训,增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三要创新代表活动方式。通过代表集中交叉视察、代表联系制度、到选举单位向选民代表述职等方式,加深代表对全市工作的了解,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当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和代言人,发挥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要不断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建立和完善常委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完善人大机关组织机构设置,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使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要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干部与人大干部的双向交流机制,有计划地选调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年富力强的干部到人大交流轮岗,既可以有效增强广大干部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从根本上改变人大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状况,提升人大工作的动力与活力,激发人大工作者的激情与动力。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只要我们始终尊重人民的意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会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一定会为建设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