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综述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记者 赵有良)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拉开了依法治国的时代大幕,将依法治国的主题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依法治国,先要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实施后,我市紧密围绕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市两大主题,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为载体,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不断探索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从此,依法行政不再是一个抽象空洞的修饰语。特别是近三年来,我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2011年,镇安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2013年,丹凤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市国土局被国土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政府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
依法行政意识强化
俗话说“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委书记、市长先后多次听取和研究创建工作。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将创建目标分解为10大项90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县区和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都成立了创建工作机构,夯实具体任务和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进落实的创建格局。
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干部法治培训制度,市委中心组、市政府领导坚持集体学法。市政府邀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为市级4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专题举办行政强制法讲座。三年来,全市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2300余期次,758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为了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宣传活动,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新闻网开设专栏、专题,在商洛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创建公益广告,在政府法制机构网站交流创建工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伴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广大群众已善于用法律的目光衡量周围的一切,“是否合法”已成了领导干部的口头禅,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真切地走近百姓,改变生活。
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中,我市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突破口,按照“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决取消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尽快下放该下放的项目,将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放权。相继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取消69项,下放管理层级3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减少8项,县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20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取消156项。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法合理调整、确定划分政府部门职能和权限。全市政府和部门的“三定”方案,全部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为了解决我市机关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效能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2012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实施行政许可程序办法》,在全市推行“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行政许可办理机制,实行“一站式”办公,对简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当场办结;一般行政许可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程序复杂的行政许可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开展客商评议科长活动和投资环境满意度调查活动,切实解决了“公章旅行”现象,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镇办、村、社区全程为群众代办准生证、农村低保和建房手续等事宜,“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