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行政执法的水平如何,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政府的公信力。为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制定了《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用程序和制度为执法权力套上“笼头”。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工作,确认2151部法律、法规、规章为执法依据,全市6285名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亮证执法。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2011年至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干部违纪案件789件,处分1045人,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敢越雷池一步”。全市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行为,解决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的问题。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将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成新的市城管监察支队,统一履行城市综合执法职能,提高了依法管理城市的能力。镇安县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红黄绿”卡管理,通过“管证”达到“管人”的目的,创新了管理方法,提高了执法效果。三年来,我市在全国、全省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行政诉讼错案率从2003年的42%下降到2013年的8.91%,全市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是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让行政相对人“有地方说话”;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让利益相对人“坐下来说话”;建立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联动机制,推行重大疑难问题“会诊”制度,让利益相对人“问题解决想说话”。市质监局在全系统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以查审分离、开门审案、全程说理、以理服人为手段,用充分的说理使当事人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被处罚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自愿接受处罚,三年来,执法办案86件,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2011年以来,全市受理行政调解申请1922件,调解成功1777件,调解成功率达92%。全市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5件,依法办结95件,不予受理10件。其中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7件,依法办结19件,不予受理8件,市政府没有发生被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全市创建成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3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6个。各县区创建成县级依法行政示范镇39个、示范单位90个。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2011年至2013年,我市GDP年增长率分别达到15.1%、14.8%、12.6%,均高于全省当年13.9%、12.9%、11%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