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第25个全国土地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听取国土资源工作汇报,进行系统调研,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特别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必须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李克强总理强调,粮食安全的根基在耕地,守住耕地红线要多管齐下。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关切和深化改革的坚定决心。我们一定要用中央的新要求、新规定来统一思想认识和指导工作实践,坚决依法依规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
要严守耕地数量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食为政先,地为粮本,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要像保护文物,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18亿亩是耕地保护红线,保护耕地是根本。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战略安全”放到首位,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到实处。
要严守耕地质量红线。积极推动国土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农业的现代农业园区、水利的农田水利建设、财政的农业综合开发等在耕地建设方面相关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共同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将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作为通过用地审批的必备条件。
要严守城镇建设边界红线。要按照“发展规划定空间,土地规划定规模,城市规划定布局”的思路,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把城市发展边界确定下来,围绕城市周边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
要严守生态安全红线。习近平总书记讲,环境保护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国土资源先破坏后修复的路子同样走不通。要围绕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目标,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矿产资源开发要以不损坏植被、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综合运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矿废弃地复垦、矿业用地方式改革等政策手段,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利用,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强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节约集约是强化耕地保护、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也是确保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我们必须学会从节约中要增量、从集约中要效益,把节约集约基本国策落到实处。要加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力度,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切实扭转粗放利用的局面,把有限的资源管好、用好、用出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优化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按照“空间划开、时序错开、急需先上、扶优扶强、限小治乱、综合利用、合理避让”的原则,加强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全面提高综合利用效率。要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将有限的增量指标用在事关全局的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要全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部挖潜,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工业用地开发地下空间或增加地上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原有用地经依法批准提高容积率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可按新的规划条件重新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