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以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存量用地盘活办法。土地利用管理由过去重审批转变为重监管,土地从征收、储备、供应及合同履约、开发利用建设情况全部纳入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管范围。严格控制向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重复建设的行业供应土地;坚决禁止落后产能、别墅类房地产以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楼堂馆所等项目用地;对一般性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建设用地。
有效保障科学持续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期,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亟需加快推进,各类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依然强劲,必须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跟进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保障发展,一定要保障科学发展。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必须要突出重点,确保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对“三高一资”的污染项目、工艺落后、产能过剩项目坚决不予供应。既要坚持原则、把好关,又要学会当好参谋助手,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避免为了一时发展之快,出现盲目的投资和引资冲动,给地方持续健康发展留下隐患,给政府主要领导带来问责风险。
今后,省上除适当加大省级预留指标比例,保障中、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外,将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给各市,不再按项目意向进行报批,批次用地将一次或两次集中予以审批,体现了把权利和责任放下去,监管和服务收上来的简政放权精神,这样以来,市县两级保障和服务的责任更重了。各级政府及国土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对下一级政府供地行为的监管,充分利用网上交易和监管平台进行供地和全程跟踪管理,加强土地供应工作监督核查,重点核查供地是否体现节约集约、保障重点、供地方式、投资强度、出让地价标准结算和禁供规定执行情况,凡违规、违纪的,予以必要的制裁并严肃责任追究。
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既是理念之变,也是行为之变,更是制度之变,它不仅是管理方式转变,更是战略谋划的转变,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节约集约用地与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适应新常态,面对未来,把握全局,通过理念更新、改革创新、统筹谋划,用好有限资源,拓展无限空间,保障科学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