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违法乱建执法工作中,为什么城管、规划、建设部门之间会出现相互推诿现象?”代表委员们直奔主题、直截了当地发问。审议讨论现场顿时充满“辣”味。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难度大,近年来我们感受到的城市变化离不开三位局长的辛勤付出,我为他们‘点赞’……”
在分组审议中,列席会议的市城管局局长杨安民一边记录着大家的意见建议,并诚恳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代表有意见,说明我工作做的还不到位。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让我感到责任重大,压力不小。”杨安民感慨说。
履职测评,让官员的整改更加有力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面对面的评议、审议,可能有不好意思、抹不开脸的情况,或者怕伤和气。为解决这一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评议环节之后,还要进行履职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测评对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进行测评。暂行办法规定,凡优秀票达到90%以上的为优秀档次,优秀和称职票之和高于80%的为称职档次,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票之和高于70%的为基本称职档次,不称职票高于30%的为不称职档次。
履职测评结束后,市人大将测评情况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反馈,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求履职报告人在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每名履职报告人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提请主任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果整改不力,将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基本称职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其警示谈话;对不称职的,常委会将结果报告市委,建议作出调整或者免职、撤销职务,力促一督到底,督出效能。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行使好这一权力,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我们将不断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