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突出亮点,在于“真刀真枪”动真格,问前深入调研,不事先设定问题,不指定专人回答;问中即兴发问,敢于揭丑亮短,不回避尖锐问题;问后跟踪问题,直至完全整改到位。被询问单位一把手带领班子成员现场接受人大询问,只准回答问题是否存在、什么原因、如何解决,不准评功摆好,媒体现场实况直播,市民通过微博与场内实时互动,对官员的回答是否满意做出评判,多名公民旁听会议并即兴发问。生动具体的履职实践,加深了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增进了人大、政府和百姓之间的互信。在不断创新和完善专题询问的同时,紧抓问题整改不放松,采用督查、暗访、检查等方式,逐条落实整改。办理不好要延期,决不让代表议案建议“落空”
“如果让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落空,我们伤害的是代表的感情,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损失的是人大常委会的权威,也就是给国徽抹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一上任就这样告诫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并代表常委会班子郑重承诺“决不让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落空”。
《关于对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议案》,是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唯一议案,办理期限为3年。2014年是该议案的办结之年,同年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很有意见,会议作出决定,将这一议案延期一年办理,经过延期办理,较好的实现了代表提出的办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出“四位一体”办理的“商洛模式”。一是注重建议质量;二是建立网络办理平台;三是领导包抓督办;四是纳入考核。由于措施过硬,责任落得实,议案建议办结率逐年上升。
审议意见回审,让人大意见落地有声
针对一些部门对审议意见不够重视、审议意见落实率比较低的情况,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作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突破口,实行常态化全程跟踪,每年对“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情况开展两次督查,列入常委会议题两次集中审议。
2013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下半年送交“一府两院”的6个评议意见和3个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在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进行了集中审议。当年9月,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11个市直部门和4个县区,对2013年上半年常委会形成的关于发展改革、司法行政、水务工作等7个评议意见和2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在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审议,责成相关委员会将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13个问题列入视察调研议题跟踪监督,直到全部解决。
五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向“一府两院”发出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书156件,集中回审10次,涉及问题意见380多条。回审规范有序,督办锲而不舍,落实人大意见成为相关单位的常态工作。
探索地方立法,为物业管理立规矩
为体现科学立法,市人大先给自己定规矩。2016年6月20日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精心编制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6-2020年)》,将事关民生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等19个立法项目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将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物业管理问题,列入常委会首个立法议题,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中心城区和县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组建了立法专家咨询组,对《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
条例》草案多次进行论证修改,2016年5月《条例》完成初稿,8月常委会听取审议《条例(草案)》,10月再次审议(草案修改稿),12月表决通过。12月15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这部倾注了三届人大大量心血,凝结各方智慧力量,历经艰辛付出的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促使困扰全市各级政府的物业管理群体信访乱象,变得有章可循,住宅物业管理也有了科学严格的法律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