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胡锦光:之所以各地执法不统一,是新交规对抢黄灯与闯红灯的处罚完全相同,让司机在认识上难以接受;同时,在技术上还没有将闯红灯的取证方式运用于抢黄灯,难以识别越线与未越线两种情况。
邱鹭风: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抢黄灯”取证不容易,除非对城市所有路口进行改造、全部安装摄像头或报警装置,或者安排大量的警力值班或在监视屏幕前一帧一帧地进行查看。所以,更大的可能性是,交管部门只能对抢黄灯的行为进行突击检查。但它同时会带来选择性执法的不公,造成法律法规权威性下降等问题。
北京措施
北京暂不处罚闯黄灯需先改造调整电子眼
在新交规实行之初,虽然有深圳等地交管部门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但成都、武汉等地交管部门却开出了首张“闯黄灯”罚单。昨天,本市交管部门明确表示,将严格执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但对于具体的执行办法和执行情况,并未公布。
据记者了解,由于“闯红灯”行为主要通过电子眼的拍摄“工作”来完成取证操作,但本市目前并无专门监测闯黄灯的电子眼,因此暂不会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也没有因“闯黄灯”被处罚的案例。如果处罚,须先改造或调整电子眼系统。
执法解释
闯灯处罚有“缓冲区”车辆明显位移是关键
几天来,网友吐槽“闯黄灯”不合理的观点,大多是表示黄灯亮起时刹不住车,如果这样的话,其实红灯亮起时一样面临这样的问题。让网友纠结的关键问题就是“罚分”。
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受设备、技术等因素影响,执法一般有一个缓冲区。红灯亮起1秒后甚至几秒后才开始拍摄闯红灯车辆。而且,拍摄时要记录3张照片,其中1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第2张是车辆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的照片,第3张是车辆彻底驶入对面路口的照片,3张照片共同认定闯红灯的完整过程。
据一名不愿具名的交警介绍,判断是否闯灯,主要看车辆是否有明显位移,如果刚过停车线停下,可不认定为闯红灯。
据了解,如果对“闯黄灯”正式开罚,认定的操作方式和闯红灯类似。
律师观点
“闯黄”扣分符合法律处罚应通过程序完善
网友支招
“闯黄灯”不仅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很多人还给路面交通设施设置出起了主意。
建议1
变黄灯前绿灯闪烁3秒预警。绿灯闪烁代表即将亮起黄灯,提示司机提前减速,黄灯第一秒闪烁,通过车辆不罚,后车强闯要罚。
“‘闯黄灯’规定争议不休,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公安部的这一规定和道交法是一致的。”昨天,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表示,道交法明确规定了“当黄灯亮起时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通行”的前半句,虽然并无“未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这一后半句,但从立法角度而言,这前半句话就已经排除了可以通行的其他情形,因此其他情形可以视为不允许通行。对于这一规定,大部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持认可态度。
张金澎认为,黄灯作为信号灯的一种无可置疑,闯黄灯就是违反信号灯的一种行为,这在国内案件诉讼中已有相关判例。
张金澎认为,从目前争议观点来看,其实大家对于“闯黄灯”是违法行为没有异议,有异议的在于比如刹不住车、要罚6分。“如果没有罚6分的话,黄灯规定根本就不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响。”张金澎说,对于争议的内容以及民众的意见,作为公安部应该听取,比如真正开罚时,一旦有司机对处罚有异议,就要有畅通的申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