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洋还曾和同学们商量去东南亚做毕业旅行,林森浩也不积极。盛磊对警方说,黄洋有些嫌弃林森浩的小气。
421宿舍的三人曾经分摊饮用水的水费,但2013年2月起,林森浩不肯再参与买水。同学们推测,这应该是因为经济原因。
两人面临着毕业,黄洋以优异成绩考取博士。也有教授表示,只要林森浩英语过线,就可以录取他为博士生。但林森浩放弃了报考博士计划,准备到广东一家医院工作。同学们推测,他的决定主要也是出于经济考虑。
法庭上,公诉方认为,林森浩性格内向,自视甚高,平时和黄洋相处的矛盾以及相比之下考博的挫折,会让他无法忍受,因而产生犯罪动机。
但在法庭上,林森浩从不做过多辩解。即便听到同学、导师等人对自己的评价,他也只是淡淡地说一句:“那是别人对我的看法,每个人的看法都有不同。”
法庭审理从昨天上午9点半持续到傍晚6点15分,辩护律师对林森浩做出有罪辩护,提出林森浩并没有直接杀人的故意,也因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有从轻的情节,希望法庭考虑轻判。
在法庭上少言寡语的林森浩,在最后陈述时也只淡淡地说了几句话。“我在看守所这几个月,一直都在尝试找到我犯罪的根源。听完公诉人的说法,我也很有感触。”林森浩说,“我的行为造成同学的死亡,给他的家庭造成沉重的打击。我确实罪孽深重,也对不起父母30年的养育之恩。我一定接受法院对我的任何处罚。”
这应该也是林森浩第一次对黄洋的家人表示歉意。
文/本报记者 赵卓 本版供图/cns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