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为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以责任夯实、税源摸底、动态监控、督查考核、征管执法为重点,着力加强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努力将重点工程建设税源转化为现实的财政收入。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协管”的协税护税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工程项目相关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责任,确保协税护税执行到位。及时收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单位、合同金额、工程期限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监管资金流向,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重点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提高办税效率。
二是加强税源摸底。明确了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主动采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开展税源实地摸底排查,及时获取建设项目立项、征地、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涉税信息,详细掌握税源情况,科学合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地方税收分析表、地方税收管理台账、分户征管档案税源管理台账,确保税源底子清、任务明。
三是强化动态监控。根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台账,对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筹建、施工等进行全面动态监控,严格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责任制,采取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标准、定奖惩的办法,不定期对重点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和实际完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加强源头控管,防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税收漏征漏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狠抓督查考核。将重点工程协税护税及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办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全面做好重点工程协税、护税、征税的督查、考核、通报等工作,确保协税联控和税收征管工作落到到位。
五是严格征管执法。加强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在“营改增”前加大对重点工程税款的清收力度,加强重点工程税务稽查,确保应收尽收。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未按照规定凭合法有效发票结算工程款项、材料款和其他款项,导致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行为的,依照《发票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建设方进行处罚,确保重点工程税收征收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