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行,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提出五项要求,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市、县精神和要求,保证政令畅通。要做好干部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守规矩,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二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突击评职,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和安排。
三是严明财经纪律。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公务设备,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实物和纪念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消费娱乐活动。
四是严肃保密纪律。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未公开的机构改革方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涉密信息。特别要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五是严格工作纪律。机构改革期间,严格请假销假制度、报备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等待观望、消极怠工等行为。
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对机构改革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和失职渎职的,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