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岗位廉政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形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分类施教。各级各部门按照因岗施教、贴近实际、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原则,扎实开展好七项岗位廉政教育。一是开展日常教育,利用周例会和廉政党课的形式进行,采取心得交流和知识测试等方式巩固教育成果;二是开展任职教育,对新任职和新提拔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和任前廉政考试;三是开展示范教育,各单位根据实际设立评选勤廉示范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和阅读《违纪人员忏悔录》和《案例选编》,从中汲取教训;五是开展风险教育,全面查找风险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六是开展提醒教育,在做到“十必谈”基础上,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廉政谈话制度》,于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之际,组织提醒谈话;七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利用办公场所设置廉政文化廊,制作廉政书架等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岗位廉政教育对象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及“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同时,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限时上报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县纪委将组织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或因工作不力导致违纪问题发生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决实行“一案三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