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突出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监管,加强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种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累计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34个,打造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38个,动物免疫密度达100%,畜禽及其产品上市检疫率100%,食品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突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按标准做好全县16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143家小作坊的年审、换发证和电子建档工作,进货查验可追溯率达到100%。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标签监管和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及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坚决取缔“三无”企业。定期对自来水厂、学校自建式供水和桶装饮用水单位进行抽样检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开展肉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8次,水样抽检合格率达到95%,末梢水合格率达到96%,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三是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全面推行食品流通企业自律、“网格化”监管和季巡查、月突查、周抽查等制度,大力开展“四打击四规范”等活动,与全县1400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6次,查办相关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户43户。镇以上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县城以上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管率达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好转。
四是突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按照“整顿、规范、提升”的要求,制定早夜市、流动摊点餐饮服务监管办法,从经营地点、服务设施、垃圾回收等八个方面进行整顿规范,坚决取缔不达标摊点。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和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规范管理和“明厨亮灶”工程,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强化餐饮器具消毒环节管理和定期抽样检验,确保餐饮具卫生达标。各类餐饮单位全部签订了卫生安全承诺书,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实施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