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高度重视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问题,根据《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补助补助的通知》精神,我县从2013年9月起,已将大学生村官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8万元,资金由中省市县共同负担。
为了保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安心工作。柞水县从2013年开始,按照自愿缴纳的原则,连续3年缴纳为在岗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共计52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