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州区委督查室、商州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编办,对全区镇办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镇办机构改革工作,确保2015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镇办机构改革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全区成立五个督察组,分别由区委督查室、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领导带队,深入到各镇办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从11月30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为期10天。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办法,对照《镇办机构改革工作督查内容打分表》进行逐项打分,对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将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情况汇总,按照督查办法提出具体意见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审定。同时,按照分值,对低于95分的,全区通报,低于90分的,责成其党组或党委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讨,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在省市检查验收过程中给全区造成不良影响的,镇办、区直单位主要领导由区纪委实施责令纠错或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