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严格规范对外来客商的服务行为。加强安全与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落实旅游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教育、预防、检查、报告、应急处理、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保险赔付等制度。重点景区实行数字化管理,完善地方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实行旅游餐馆、商店推荐制,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县旅游执法大队会同县公安、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经常性开展旅游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创造一流的旅游环境。加强旅游投诉受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商南县还依托县职教中心,建立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大力开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旅游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出台旅游发展扶持政策,对涉游企业在广告费、税收、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等方面给予优惠。
从2010年起,商南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作为县旅游产业开发基金,并在今后随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递增。积极整合财政资金,坚持滚动投入、捆绑使用的原则,建立旅游发展资金专户。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财政奖励扶持力度,对新评定为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的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省级旅游乡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对进入全省十强、全国百强的县内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宾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农家乐给予3000-5000元一次性补助奖励;对新开发的旅游商品并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给予2至10万元奖励。
另外,商南县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领导。充实和调整县旅游产业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下设旅游管理营销、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旅游环境服务三个工作小组,统筹研究全县旅游开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全县旅游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树立大旅游意识,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全力支持旅游业发展。县上还建立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逐项逐级分解到各重点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旅游业率先实现突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