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9年以来,山阳县紧紧抓住被列为全省农村安全饮水示范县的良好机遇,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794.31万元,新建农村饮水工程116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0.5万人。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定规划。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立农村饮水工作队,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坚持对符合标准、群众要求迫切、影响经济发展的地方优先安排,对人口密、面积大、饮水不达标的镇村优先解决。同时根据各地水源水质和群众居住环境状况,对川道地区建设集中供水工程,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对农户居住分散的中高山区建设自流式分散供水工程;对高寒边远山区,建设一井一塔或蓄水池;对严重缺水地区发展集雨水窖工程,全县上下形成了分类别、全方位推动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多方筹资增投入。按照“项目资金主导,配套资金补助,群众投入结合”的思路,采取项目争、财政补、个体捐、单位集、群众筹等办法,加大农村饮水工程投入力度,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受益农户筹资投劳为补充、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09年以来,全县先后争取饮水项目资金4014.3万元,县财政配套246.02万元,群众自筹533.99万元。
三是强化监管提质量。坚持把工程建设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山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管理规定,实行“三个统一、四个把关、五项制度”,即:统一项目招投标、统一工程监理、统一质量标准;把好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准入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和资金拨付关;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四是高度重视保推进。县、镇、村分别成立了由县长、镇长、村长任组长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建设责任,做到每处工程有领导负责、有技术人员指导。并坚持每年从县政府督查室、水务局、发改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常年巡回督战,组织检查评比,促进既定工程早启动、开工工程早竣工、竣工工程早见效。
五是创新机制促运营。按照“建管并重”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价水费征收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家投资为主、群众筹资投劳修建的村级供水工程,成立农民用水协会,实行民主化管理;对国家投资和大户融资修建的供水工程,采取入股经营的管理模式落实主权,实行市场化管理;对国家投资修建的水窖工程,实行户建、户管、户用,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工程永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