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侯向锋 舒小娟)5月7日,镇安县法院永乐法庭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快速、成功的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两被告当庭向原告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
"我要告状,我要叫那个"小人"知道我的厉害,我就不信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下午五时多,当法庭工作人员即将下班之际,一位50多岁的男子拄着拐棍走进法庭办公室,不断怒斥着口中的"小人"。法官们赶紧上前扶其就坐,交谈中得知男子叫程某,今年3月份为被告沈某干活时不慎摔伤,导致左胯骨骨折。事发后,被告沈某以其工程是从徐某手中承包过来的,责任人非他一人为由,拒绝向原告赔偿任何费用。无奈之下,原告拖着还未痊愈的身体来到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最快最好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法官们认为诉前调解是最好的方法,尽管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还是立即给二被告拨通了电话,讲明情况并通知二被告立即赶到法庭来协商处理该事宜。刚开始两被告态度强硬,根本不同意赔偿,调解陷入僵局。法官们于是转变调解思路,不谈法开始谈人情事故,"你们都是邻居,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被告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原告着想,终于被法官们的真诚真情打动,同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两被告当庭给原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一场矛盾十分激化的纠纷,通过法官的辛勤工作,就这样在诉前圆满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