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梅影)日前,在全县保障性住房总结表彰大会上,陕西省商南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先进单位”。
商南县金福湾保障性安居小区是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集中建设的综合性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分两期,计划建设30栋3570套保障性住房,总投资6.15亿元。2011年3月该项目一立项,县检察院就同步跟进预防工作,与工程管理处共同签署了开展金福湾保障性安居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并成立了由检察院主管检察长、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部设立了预防办公室。该院预防科协助项目部制订完善了《廉租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17项制度,使工程从立项招标、施工、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建立了严密的防控机制。
该县检察院在工程预防工作中,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察看现场、调阅档案、查阅账务等调查措施,对整个项目实施全方面监督,共发现职务犯罪隐患5处,提出预防对策4条。特别今年4月,针对一期竣工的10幢1500余廉租房分配方案该院向项目主管部门发出了“公示、房管部门对拟租房户房屋登记情况进行排查”的检察建议,采纳实施后,排查出不符合政策拟租住户5户,确保了住房分配公平、公正、透明,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称赞。
今年4月,商南县金福湾保障性住房被陕西省政府评为“全省十佳保障性住房工程”,这一殊荣同样是对商南县检察院关注民生工程,开展预防工作的最高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