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黄家瑞)今年以来,柞水按照“着力抓发展,重点抓农村”的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搞好安排部署。建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对新农村启动村建设高度重视,实行领导、干部、项目、资金、时间五集中。组成专门规划小组深入各村进行建设规划,切实把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相关镇主要负责人把新农村启动村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亲自拿在手上,夯实包抓领导和技术干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配合单位也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共建责任,按照县长办公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帮建方案,落实帮建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新农村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各包抓领导要深入到责任村,加强工程进度督查,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用足用活项目资金。县委、县政府继续按照启动村50万元、推进村10万元的标准支持新农村建设,同时采取以奖代补鼓励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等多种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 “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使用,严格按照会议确定的标准和项目使用,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或增加项目的必须报经县新农办同意,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县上不予补助。
四是及时督促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将启动村项目建设工作纳入相关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新农办不定期对工程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慢、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县政府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同时,对年度确定的项目未按时完工的,该项目资金予以收回,并不再安排下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各有关镇、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包抓项目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县长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