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王小林)近日,商南县工商部门出台农家乐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力促金丝峡5A级旅游景区顺利通过验收。
办法规定,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举报电话牌;不得转借、出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辖区工商所加强对农家乐的监督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推行网格化监管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办法还就农家乐经营者遵守职业道德、统一标识标示、讲究文明卫生、服务热情周到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