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李述峰 刘 涛)4月27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商塬法庭成功调处并执结一起八旬老人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前不久,原告张某向商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腾交租住原告的单元房屋一套,并支付房租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是年逾八旬的老人,决定上门为老人提供司法服务。商塬法庭法官到被告所住的地方,介绍了身份并说明来意后,老人给承办法官说,他不是不搬,而是自己年纪大了,连走路都成问题,老伴又有病,没有能力搬。原告在起诉前也去找过他,他也把实际困难给原告讲了,请原告宽限三、五个月,等老伴身体好转或者孩子回来了就给腾房。现在原告将他起诉到法院,让他感到很生气。被告直接给法官说自己年龄大了,无力应诉,法院看着办去。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老人,一边给老人讲法律规定,说服老人先应诉,然后向老人承诺,由法官上门为其提供服务。取得老人的信任后,老人嘱咐由法官和原告协商安排时间,并帮他把租住房中能搬的家具等搬出放好就行了。承办法官把被告的意思转达给原告,又给原告做调解工作,原告终于答应只要把房子腾空,所欠房租费就不要了,并确定第二天搬。
当天晚上,承办法官就给老人帮忙把承租房内的东西收拾打包。第二天,商塬法庭的干警全部出动,去给老人帮忙搬东西。经过大半天的劳作,将老人能搬的东西全部搬出放到老人指定的地方,不能搬的东西适当折价留给原告。房子腾空后,老人拉着法官的手,连连说感谢,称赞法院真心为民司法,法官真心为老年人办事。被告也对法院三天就把让他感到头痛的事情处理好感到满意,连连称赞法院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