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张溢)丹凤县纪委针对农村“村民自治不规范”的问题,在村级组织中尝试建立黄、橙、红机制对村务监管情况进行廉情监督评价管理。
该办法规定在村务决策过程中,村委会对村监委会收集的群众意见未予以采纳、对村务公开未经监委会审核公开、公开信息鉴定内容不真实、财务管理未严格执行“三笔审签”、工程和村级民主决策未经村监委会审核的,分别给予黄、橙、红色预警。凡一年内被给予黄色预警4次、橙色预警3次或红色预警2次以上的村组织或村干部,要实行“一票否决”,违纪要追究责任。同时,村民监委会如果存在不履行职责或监督不到位的,镇纪委也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目前,该县已下发红、黄、橙三色预警通知书两份,实施警示训诫谈话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