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宁江平 杨喜贵)柞水县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村干部补贴发放范围、标准、办法及资金来源等。
《细则》规定,领取补贴的村干部根据各村地域分布、人口数量等情况确定,15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3名,15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5名,必须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他人员由各镇党委在限额内根据村情确定,原则上主要为村文书、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等,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领取补贴的村干部兼任其他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控制领取补贴村干部人数。村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占60%)和绩效补贴(占40%)两部分构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补贴为全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补贴金额一定三年不变,其他村干部补贴为村党支部书记的80%。资金来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村干部补贴纳入省、市、县财政予以保障。村干部基本补贴每月发放一次,绩效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分别通过各级审核和绩效考评后,均采取“一折通”办法发放到村干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