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余婷 颜克锐)镇安县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实施细则》,从2013年起,将村干部补贴标准提高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
《细则》规定,领取补贴的村干部人数根据各村地域分布、人口数量等情况确定,15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3名,15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5名。提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大学生村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干部。村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补贴为全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年补贴标准为1.12万元,其他村干部补贴为村党支部书记的80%,年补贴标准为9000元。“一肩挑”的年补贴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倍,年补贴标准为1.4万元。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年补贴标准按照大、小村,分别为1600元、2000元。专职村民小组长的年补贴,每人每年增长600元。不占职数的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只享受村干部的绩效补贴,在异地任职的公开竞聘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村的远近,每人每月增加100-200元的交通补贴。对正常离任、达到一定任职年限的村干部,从55周岁开始,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三年不变。资金来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村干部基本补贴每月发放一次,绩效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分别通过各级审核和绩效考评后,均采取“一折通”办法发放到村干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