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周雯 程章军)近年来,柞水县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各类补助资金的发放,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低保、救灾、临时救助等各类补贴、抚恤金3700万余元,其中发放城市、农村低保金1900万余元,受惠群众10918户,1511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70万元,惠及300余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20万元,惠及600余人;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610万元,受益1792人;救助孤儿65人,发放救助金31.2万元;发放抚恤定补资金698人220万元、“三难”补助金186人37万元;发放7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9653人346.87万元;发放灾民生活救助款265万元,有效保障了“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
同时,该县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制度,严格掌握救助范围。以落实按户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为重点,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重新办理入保手续,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采取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合(参保)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五保户住院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自付医疗费按65%救助,一般困难群众按40%救助。为52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了工作,组织27名退役士兵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开展以民政干部“进十户联百人、争做群众贴心人”为载体的矛盾排查活动。
为实现各项民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柞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社会化发放,建立了集体评议、定期审查、随机抽查、资金使用备案、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制度,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帐管理,每年镇办就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等情况自查自纠,监察部门、财政、民政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审计账目、走访群众等形式,重点检查每个镇办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公示准入对象和报批对象是否一致、各种救助资金是否及时到对象的存折中、是否有无挤占挪用截留情况,确保民政资金“阳光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