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已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检方同时确认了李某等人“系轮奸”。李某新辩护人于7月10日凌晨发表声明,称相关部门披露李的真实姓名构成侵权,并对该案的细节进行说明。为此,腾讯娱乐连线律师解读该声明,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理鹏表示,鉴于李某属醉酒后犯罪,法院会酌情处置,或将减刑。另外,未成年人也可以依法获得从轻减轻机会,量刑有可能在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庞律师也表示,法院并没有披露除李某以外的另外4名嫌疑人的信息,因此犯罪嫌疑人也不排除有女性。他指出,如果女性旁观者参与组织强奸,也会被定为强奸罪。
【李某新律师声明解读】
醉酒犯罪是否会影响法院的定罪量刑?
→解读:法院会酌情处置 或将减刑
李某辩护律师发表的声明中指出,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
庞律师表示《刑法》第18条第四款有规定,醉酒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中国,醉酒犯罪之人只要被认定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与正常的情况下犯罪是没什么区别的。然而辩护律师为什么会提出这一点?庞律师解释称,辩护律师想证明的是,如果主观恶意比较小,系行为人醉酒之后才发生的事,说明行为人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主观上过错没那么大。尽管这对法院对这个案情的定性上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法院有可能因此重新酌定情节。
警方及媒体是否有权披露犯罪嫌疑人真实信息?
→解读: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 不应披露
李某的辩护律师在声明中指出:“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后,几乎是第一时间也以真实姓名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案的,不仅有很多地方媒体,各大门户网站,而且还有很多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
庞律师表示:“媒体不是无权报道,而是报道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要注意报道的方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犯罪的话,不能披露他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这个立法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制定的。所以无论哪一方都不应该披露犯罪嫌疑人真实信息。
酒吧该不该让未成年人入内?酒吧本身是否需要担责?
→解读:酒吧不应让未成年人入内;酒吧对于强奸案件的发生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应条款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但是,酒吧对于强奸案件的发生不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解读:涉案人将如何被量刑】
未成年人会减轻处罚 量刑可能十年以下
李某将被量刑几年?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对此庞律师表示,轮奸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量刑应在10年以上,但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在《刑法》第17条中有明确规定,已满16岁的犯罪嫌疑人负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就是强奸、暴力的案子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李某已经满了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因为法律又规定,已满16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所以有可能量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