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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不认"抄袭" 法学院教授:用人家的没标明是侵权

于正不认"抄袭" 法学院教授:用人家的没标明是侵权

2014-11-18 09:14:00

来源:燕赵都市报

  今年5月,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起诉了《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和出品方,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日前,针对此案进行的知识产权法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于正也出席了此次研讨。于正辩称,《宫锁连城》的很多关键桥段其实参照的是《红楼梦》,琼瑶起诉《宫锁连城》中21个雷同之处《红楼梦》都有。

  据了解,琼瑶方面向法院提交的其认定于正抄袭《梅花烙》的21处关键情节,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等。于正承认看过《梅花烙》,但他创作《宫锁连城》是借鉴了《红楼梦》的结构。因为想写一个家族戏,他就找到《红楼梦》把它支解了一下。“琼瑶告了我之后,我深刻地觉得,原来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架构写的。我在想为什么那么雷同,我觉得我们大家都参考了《红楼梦》的人物和命运框架。琼瑶起诉我的21条关键情节雷同,其实《红楼梦》全都有。”

  研讨会上,于正还表达了自己被诉之后的困惑:“我不知道未来我要怎样创作。今年写新作的时候特别痛苦,总在想是不是新的,从来没人用过的。”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向于正解答说,对于创作,许多作者读了很多书,故事烂熟于心,创作时触景生情,在表达当中恰好不经意间用了人家已经有的情节,“你说我忘了,忘了那个情节也是人家设计的,不因为你忘了就没事了,所以创作这件事本身很艰辛,还要回避,现在有技术检索,人家有的东西,我不能跟人家一样,一样就是用人家的,如果没有标明,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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