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以来,我市聚焦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链条,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全力守护群众“油瓶子”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紧盯食用油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商超、粮油经营门店、小型餐饮单位等重点市场主体,围绕掺杂掺假、标签虚假标注等突出风险点,分级分类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核查原料管控、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落实情况;流通销售环节严抓进货查验制度执行;餐饮单位着力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逐户开展排查,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业态监管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381家,其中生产单位76家、销售主体1305家;完成监督抽检134批次、风险监测抽检23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整改各类风险隐患114个,立案查处7起,罚没款9100元,约谈经营单位4家。
下一步,我市将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严格落实问题销号管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严处置;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食用植物油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畴,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植物油消费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