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今年年初表示,包括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等措施,降低了企业税负,支持了企业生产,稳定了出口形势。2010年将继续落实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
在经过7次调整后,中国综合退税率已从9.8%提高到逾13.5%。而2007年出口产品增值税实际征税水平是15.3%。
因出口退税增加,不少品类产品,尤其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降幅开始收窄。海关总署曾表示,自2008年8月到2009年一季度,大宗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困境有所缓解,塑料制品、服装及衣着附件、鞋类、家具及其零件、箱包出口都扭降为增。
负面影响致恶性循环
出口退税只能保持价格上的竞争力,“中国制造”产品始终停留于价值链低端。
出口退税政策扭转部分行业产品下降颓势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负面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快报统计,2009年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6487亿元,这意味着财政收入相应的减收6487亿元。这个数字已超过当年税收新增的收入,给本来严峻的税收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这种压力在上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时已经显现。1999年至2002年,为了应对危机,中国大规模提高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的应退税额年均增长36.3%,中央财政收入实际增长率仅有18.2%,造成大量出口退税欠款,企业无法及时获得退税。2002年底中国累计的出口退税欠款,直到2004年才还完。
出口退税还有另一个负面作用,就是中国本土的出口企业并未因此多获多少利益,尤其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并没有因为出口退税而获得利润,只是靠出口退税来保持价格上的“低价”竞争力,如此恶性循环造成“中国制造”产品始终停留于价值链最低端。
近日一份由财政部科研所所做的主题为《涉外财税政策体系改革路径》的课题报告中,提出出口退税政策在不同产业间的效果是不一致的。高附加值产业倾向于将出口退税的大部分转化为企业利润而较少改变出口商品价格,而低附加值产业则意愿在维持现有利润水平的条件下,将其转化为价格优势,从而维持竞争能力,扩大出口量。
罗建平说,国外的进口商对中国出口退税的政策,比有的中国厂家吃的还透,比如现在中国某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5%,但是国外进口商就此压低价格,而中国厂商顶多能拿到2%到3%。
恰恰最为依赖出口退税的,就是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出口大户也是纺织业龙头,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建议,将纺织服装业的出口退税率由16%调整至17%,实现完全无税出口。
专家呼吁调整出口退税
国开行顾问、原副行长刘克崮认为,中国的退税退多了,出口退税现在负面作用过大。
受益于出口退税政策,中国的出口形势逐渐好转。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3月,中国出口同比增速达28.7%。在这种形势下,专家提出了与赵林中相反的建议。
“要适度退税,要把出口退税率下调。”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原副行长刘克崮在4月下旬一次论坛上公开表示,“我认为我们在出口退税的问题上有一些误区,比如说认为维持出口商品不含流转税是国际惯例。错了,国际惯例说可以不含税,没有说必须不含税。”
刘克崮接受本报采访时说,适度的出口退税是中性的、合理的,适度的退税不能说是鼓励出口创汇,国际上通行的是出口商品不含流转税,因为出口到对方国家,还会对商品征收流转税。在不同的国家税制结构不一样,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一原则下,中国的退税退多了。
“出口退税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现在应该说负面作用过大,正面作用有,但是没必要那么大。负面作用免不了的,但是不应该那么大。”刘克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