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严厉政策,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相比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通知》中的诸多规定,其出手之狠准,在历次楼市调控历史上十分罕见。这也标志着本轮楼市调控已经进入攻坚期。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胡剑龙
南方日报记者曲广宁
青岛先行
对开发商加税
青岛市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的“先行者”,早在4月23日,就第一个出台了地方版的调控细则———青岛“十四条”。
青岛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的信贷政策。在税收方面,青岛要求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
青岛的通知中也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北京跟进
三套房不予放行
北京4月30日发布的《通知》,相比中央的措施,要严厉许多。其中,明确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另外,通知对与房地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机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规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北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
与此同时,北京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向租售并举转变。
另外,对于过去异常火爆的土地交易市场,《通知》要求确保今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
深圳预备
细则正在研究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4月29日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设的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召集了开发商、中介机构、银行、证券基金研究员等近20人举行内部研讨会,对新政出台后对市场的影响以及各方的看法进行讨论,此外,还对即将出台的地方细则进行吹风。
昨日记者联系到参与这次会议的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王世界,他告诉记者,这一会议就是开发商、中介、金融机构及研究人员交流和研讨的会议,“研究人员说的多,来自政府的相关人员说的很少”,至于有媒体报道的“深圳楼市新政今日出台以及政策吹风的内容”,王世界表示:“我没有听到这些说法”。
截止昨晚8时,深圳市仍没有出台有关落实楼市新政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