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满政府当年在招商引资时所作的承诺没有兑现,江西省南昌市一家公司一连向当地法院递交了多份行政诉讼状,诉讼对象包括南昌市政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多家当地政府部门。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目前上述行政诉讼尚处于立案审查阶段,在各地普遍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浪潮中,行政允诺的法定职责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200亩土地未到位
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应南昌当地政府之邀,以其LCOS项目共同申请国家高科技示范项目,当地政府承诺对该项目的实施给予各项支持。
为支持项目发展,2003年7月18日,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市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决定,鸿源公司需要红谷滩新区的200亩研发及生活配套用地问题,由市土地管理部门从红谷滩新区划拨给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支持、规范的要求,提供给企业,鸿源公司取得土地后,必须按文件精神不得变更用地性质,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200亩用地的选址,要按照在服从市里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企业需要的原则确定。
在协议签订后,约120亩的生活设施配套用地于2006年1月23日通过出让程序落实,剩余80亩的研发用地一直没有落实。为此,鸿源公司提出,将凤凰洲C-6、C-7、C-15地块出让给原告,补足原已承诺的研发用地数量。
鸿源公司称,2006年11月1日,南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组织市规划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市国土局等部门人员就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重组合作有关问题召开会议。
2007年1月31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部门下发会议纪要明确,会议纪要内容市政府已经同意,请各单位认真照此执行:关于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LCOS项目配套建设用地问题,会议明确,红谷滩新区要抓紧C-6、C-7、C-15宗地的报批工作,在满足绿化、消防站建设用地后,三宗地块的剩余部分作为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并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但在上述会议纪要下发后,南昌市政府和南昌市经济开发权管委会并未尽责履行义务,办理手续,补足曾承诺的研发用地。
5000万资金成画饼
除了土地之外,鸿源公司还认为,政府当初承诺的资金没有到位。
据介绍,2002年7月29日,南昌市原计委向江西省原计委提交《关于呈报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LCOS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该立项报告记载:项目总投资19985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6985万元,地方配套5000万元,银行贷款8000万元。
2003年3月15日,原国家计委向江西省计委下发《国家计委关于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液晶覆硅(LCOS)数字显示芯片封装及光学引擎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告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