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习近平发表了《弘扬“上海精神”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讲话,提出4点主张:
第一、弘扬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切实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在涉及主权、安全、领土完整、政治制度、社会稳定、发展道路和模式等重大问题上相互支持,共同应对威胁和挑战,维护成员国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
第二、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及合作纲要,完善执法安全合作体系,建立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合力打击“三股势力”。
第三、着力发展务实合作。把丝绸之路精神传承下去,发扬光大。尽快签署《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开辟从波罗的海到太平洋、从中亚到印度洋和波斯湾的交通运输走廊;商谈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协定;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加强金融领域合作,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和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成立能源俱乐部,建立稳定供求关系,确保能源安全;建立粮食安全合作机制,在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食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合作。
第四、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打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习近平表示,中方愿意同各成员国一道努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和务实合作同步发展,使其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成员国共同发展繁荣发挥更大作用。本报记者刘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