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尽可能完善的《纲要》是公众的期待。然而教育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要增进新的共识不仅不易,甚至可能导致《纲要》迟迟难以出台。因此,与其关注到底有哪些“合理”意见被吸取,不如把目光投向《纲要》的执行。比如从推进政校分离管办分开、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尝试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这些已经达成的共识做起,都将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教育的信心。
从目前达成的共识到推进改革,也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比如政府放权,就是将办学权交还学校、评价权交给社会和受教育者;取消行政级别,将会影响到现有的副部长级校长、局级校领导、处级、科级干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意味着学术权和行政权必须分离;而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推行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等相关举措,则将打破传统高考格局。甚至可以说,执行改革共识的每一步,都可能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阻力,执行《纲要》的每一点进展,都不能没有应对阻力的坚决态度。 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已经达成的一个共识。说到这方面改革的阻力,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认为,简单说就是要求政府加大投入,改变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模式。然而公众为什么感到问题总是扑朔迷离般的复杂?原因就在主管部门既不愿履行加大投入及均衡配置资源的责任,又想取得“均衡”的效果,于是就推出禁止择校、不得有入学考试,名校招生向小学分配名额等“治标”措施。殊不知在没有改变学校间办学质量极不均衡的前提下,频发禁令只能催生潜规则。重要的是,地方教改能否建立与《纲要》提出的“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基本均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能否打造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标准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学校配置标准统一、教师队伍配置标准统一的改革路径。
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的另一个共识是教师和校长轮换制。据一些地方学校的经验,应当避免的“轮换”是,对教学水平不高、与领导关系不好的教师、校长进行轮换,而学校的办学骨干、与领导关系亲近的教师和校长,则一直不被轮换。还须避免的是,关系好的可能被轮换到更理想的地区、学校,关系不好的则可能被发配到大家都不愿意去的地区。
显然轮换的背后涉及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尽管《纲要》中明确提到“要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但在这方面还需要进行一系列同步改革。应当避免的改革局面是,在既不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国家教育公务员管理,也不建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教师委员会的情况下,仍旧沿用当前对教师的管理模式操作教师轮换制,其结果就可能使这项改革归于失败。
此前,一些被公众寄予厚望的共识,就在执行中遭遇扭曲:推进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却不打破高考集中录取制度;推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985”工程,却不实行学术本位管理;政府要求大学探索新型管理制度,却不向学校放权……
熊丙奇说,教育管理长期的各自为政,很难与《纲要》中的改革共识同步推进。再加上如果执行共识中不触及核心利益,只在局部寻求有限作为,都可能使《纲要》已经达成的共识沦为一纸宣言。
“基本成熟”的博弈空间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