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讯 (记者李媛 实习生晏华)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月至9月市公安局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7起,涉案民警共30人。目前,市公安局已对其中10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其余人员分别予以记过及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职能作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了一批民警违规办案、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据了解,1月~9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发生民警违法违纪17案30人,案件起数、涉案人数比去年全年的16起19人略有上升。被查处的案件中失职渎职、违规办案的5起,涉案民警共17人;违反工作纪律的5起,涉案民警5人;违反社会道德的3起,涉案民警3人;酒后驾车案2起,涉案民警2人;违反廉政纪律的1起,涉案民警2人;妨碍执行公务的1起,涉案民警1人。
目前,市公安局已对涉案的30名民警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行政撤职处分10人、记大过处分7人、记过处分6人、行政警告处分7人,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后,又予以辞退1人、限期调离公安机关4人。
针对发现和查处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市公安局党委深刻剖析反思,并从执法思想、制度管理、工作责任心、责任追究、协警管理等5个方面着手,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采取非常措施,依法从严治警,真正汲取这些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狠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切实提升“两率一度”。
下一步,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从严执行《廉政准则》和《纪律条令》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党委还将从严格落实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彻底消除可能滋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各种环境。与此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审批办证、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问题的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民警执法的随意性。此外,市局还将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一律一查到底,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彻底打击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相关链接
部分违法违纪民警被处分情况
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民警谢峰、彭冬违法违规办案,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并限期调离公安机关。该所所长蔡树立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教导员、主管副所长及内勤民警等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相关处理;
碑林分局南院门派出所民警董鸣雷违法违规办案,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并限期调离公安机关。该所所长王文军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教导员、治安内勤等相关负责人也分别受到相关处理;
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民警张鹏飞妨碍执行公务,经交警支队党委、市局纪委研究决定,予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长安分局御苑派出所存在违规乱罚款、乱收费问题,该所所长金均安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派出所所长职务;
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民警栗君利因不处警不作为问题,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高新分局民警孙都兴因为酒后驾车肇事,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杜航伟:
亲民爱民才能让群众满意
本报讯 (记者李媛 实习生晏华) “忽视民权、民意、民情、民心,就拉大了我们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昨日下午,在市公安局“执法为民、满意公安”主题实践活动现场,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杜航伟要求全体民警在工作中,做到亲民、爱民。
“公安工作的每一个部门、每一项任务、每一个警种,都同群众打交道,可以说每个民警都是一个‘窗口’”。杜航伟说。目前,市公安局已采取民调、短信、在线评警等方式开展警务回访调查;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与网民直接在线对话交流,收集意见、反馈情况;通过走访活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程序、提高时效等方式,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民意表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