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亲民爱民的期盼面前,少数民警往往以管人者自居,一些部门对前来报警、求助、办事的群众态度生硬或漠不关心,这种忽视民权、民意、民情、民心的做法,拉大了我们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杜航伟说:“我们全体民警要增强服务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本报评论员
昨天,市公安局召开“执法为民、满意公安”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大会,明确提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会上,还通报了30名民警违法违纪的案件,并宣布了对这些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其中10人被免职。市公安局此举向全社会宣示,谁让人民不满意,就请谁腾出位子。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宗旨,“执法为民、满意公安”,为民是核心,满意是标准,要有效提高“两率一度”,要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作为承担着让人民对治安环境满意重任的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幸福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实现不了人民满意,就是一种缺位、失职行为。
让人民满意,就要勇于把公安机关的执法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日常接待群众、执法办案过程中,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透明执法过程,文明执法方式,做到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树立公安机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服务宗旨。
让人民满意,就要善于把每一件涉民的小事当成切身大事来做好做细。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关乎人的自由与尊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要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细、实事做实、好事做好,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切实维护民权、民意、民情、民心,为群众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
让人民满意,就要敢于直面工作中的不足,果断清除不能令人民满意的害群之马。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先进与后进,公安机关也不例外。出现问题并不可怕,有人违法违纪也不稀奇,关键是要及时修正错误,打击违法违纪行为。这次市公安局一次免除10名违法违纪干部的职务,既彰显了公安局实事求是的作风,也向人民显示了公安局创建“人民满意公安”的决心。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为民、满意公安”主题实践活动,既是服务大局、为党分忧的政治工程,又是保障民生、为民分忧的民心工程。把这项活动做好、做深、做细,做出效果,是全体公安干警之责,也是全市人民之福。
年底10万“天眼”遍布全市
本报讯 (记者李媛 实习生晏华) 市公安局昨日开展“执法为民、满意公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施多项举措,力争在2012年使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排名、“平安西安”知晓率排名走在全省前列,使公安系统整体形象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提高市民满意度
两年半内让“两率一度”排名靠前
为改变我市“两率一度”靠后的局面,市公安局将从现在起至2012年底,集中两年半时间改变现状。为此,市局明确了每一年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2010年,实现“两个进位、两个满意”,即社会治安满意率排名在全省至少前进2位,公安形象满意度排名至少在全省前进1位,全力做到让党委政府满意、让群众满意;2011年,确保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平安西安”知晓率排名走在全省前列、摆脱公安系统整体形象满意度排名在全省后三名的状况;2012年,使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排名和“平安西安”知晓率排名走在全省前列、公安系统整体形象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