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吉林省教育界也在不断反思。
2009年12月30日,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教育厅何文博副厅长做了专题报告,于兴昌腐败案件被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
报告称,于兴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腐败问题虽然是发生在他个人身上,但严重败坏了教育系统的形象。针对这个问题,省教育厅党组及时采取措施,用于兴昌腐败案件作反面教材,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据称,于案后,吉林省教育厅领导带队组成3个调研组,进行高校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个别干部苗头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教育。
报告还称,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年来,教育系统立案、查处案件74件,结案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
在这次会议上,吉林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卢连大对于兴昌案如是定性:“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