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查处了一起故意损毁青苗案,违法行为人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25日,丹凤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接到寺坪镇赵塬村村民汪某报警,称自己二分多地的洋芋苗被人拔光。接到报警后,所长白引宏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民警分析张某具有作案嫌疑,6月26日,办案民警赴资峪乡梅山村将张某抓获。经审查,张某(男,53岁,寺坪镇龙嘴村人,现住资峪乡梅山村以承包土地为生)交待了其损毁青苗的违法事实,原来,汪某系张某弟媳,数年前张某兄弟病逝后,张某与汪某争起了其弟名下的一块宅基地,两人因此反目,2010年5月25日一大早,回老家行情的张某趁其他村民尚未起床之机,将汪某位于其住房西侧二分地的洋芋苗全部拔掉,后逃离现场。
损毁青苗类的案件在农村时常发生,农民们对此类案件深恶痛绝,寺坪派出所这次深查细挖,将这起案件成功破获,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田昕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