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防结合,严防森林火灾。全县每年度防火期投资100余万元,发放宣传资料50余万份,刷写和维护大型固定性标语3000条,张贴宣传条幅3.5万条、《森林防火通告》和《森林防火戒严令》6000份,出动宣传车3000余辆(次),召开各级培训会(课)200余场,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同时,紧紧围绕“少发火、不死人”的森林防火目标,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月考核、森林防火期24小时带值班等制度,狠抓源头管理,积极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和野外用火巡查,实现多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强化监管,严防有害生物。按照“监测无盲区、监管无漏洞、除治无死角”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目标,建立业务和行政“双线”责任制,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监测预警、检疫监管,积极开展林业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共累计出动执法宣传车辆120车次、执法人员580人次,送达《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告知书》、签订《松材线虫病检疫承诺书》316份,检查涉木经营单位133家,复检原木(板材)3436立方米。加大资金投入,组建专业队伍,实施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共累计筹措资金530余万元,购置高效氯氰菊酯等各类药物8680箱、大型喷药车、手推式机动喷雾机等设备361台,投放到18个镇办核桃科管示范点,组建村级防虫专业队54个,实施核桃病虫害防治9.5万亩,为促进全县核桃产业提质增效、林农增收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明晰产权,深化林权改革。山阳县是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先进县。2009年,将全县417.64万亩集体林地明晰了产权,核发《林权证》75926本,共涉及18镇办、239个村(社区)、46.89万人、166541宗林地,建设了标准化县级林权管理档案室,实现林权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接轨,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2011年,成立了山阳县林权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并推动和深化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印发了《山阳县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本,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集体林权流转、林下经济等配套改革工作。5年来,全县累计完成集体林权流转20万亩,兑现生态补偿资金12059.67万元,实现群众增收13559.67万元。2016年,集体公益林地森林保险投保174.35万亩,覆盖率达100%,全面巩固了改革成果。(张咏琦 阮浩)